签证材料明细 需要提交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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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明 |
1.一张彩色的照片
护照照片大小(35mm ×45mm)的浅色背景正面近期照(不超过6个月)。
2.护照(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文件)及一份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。
护照期限不超过10年,在要签发的签证有效期后其护照仍应有至少90天的有效时间。护照应有至少两页空白页,不接受被损坏的护照。
3.户口本原件
户口本所有页的复印件
4.身份证复印件(双面) |
资产证明 |
1.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
最近3 至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, 无需存款证明
2.房产证,车证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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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证明 |
在职人员:
-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-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(英文件,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) ,需
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:- 任职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
-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-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- 准假证明
退休人员:
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
未就业成人: 已婚者: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+ 婚姻关系公证书
(由外交部认证)
如果单身/离异/丧偶:
其他固定收入证明
未成年人(18周岁以下)
学生证 +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,包含如下信息:
-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- 准假证明-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- 复印件一份
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:
-(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)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,(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)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,并由外交部认证;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。
-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,并由外交部认证。 |
其他所需证明 |
1.旅行医疗保险原件及其复印件。不接受手写保险单。
相应的保险应涵盖其旅行的申根区域并在其整个停留期间有效。保额至少达到三万欧元并包含紧急医务治疗,紧急医疗转移以及死亡后遗体运回。
2.机票预定
经确认的往返机票订单(代替“经确认的往返机票”)。
3.住宿证明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
4.旅行计划 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(交通方式预订, 行程单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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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试提示 |
需要面试 |
签证样本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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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 |
1、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,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(不要用铅笔签名);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,不含备注页。
2、如有旧护照,则一并提供原件。 |